锻造法兰车销的方法:
1.遵守《锻遣安全通则》和《起重工一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》。
2.开动设备时要注意周围安全,要鸣铃起步。设备运行范围内(一般为0.5m)不准站人和堆放物件,保持运行畅通。非操作者不得擅自操作设备。
3.开电门前先要检查操作手柄是否放在锻造法兰停止位置上。
4.操作机夹特工件,必须插入钳口深度2/3以上。
5.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机,当需要夹持超过允许用力矩的长工件时,必须用行车吊链托起。
6.要用与加工件相适应的钳口,不得凑合使用。
7.配合司锤操作时,要注意吊得干稳,锤头压住料坯时,不得变换料位.与司锤工密切配合,并听从掌钳者的指挥。
8.液压管(气管)和电缆应经常检查,发现破损要及时修理。
9.有轨式锻造操作机司机,必须经常检查限程挡铁是否起作用,以及运行锻造法兰有无咬轨和卡阻现象。
10.锻造法兰车销完毕应将设备停到规定的位置,将电门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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